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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7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

二、认定依据

按照《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政字〔202126号)文件和本学院拟定的实施细则、办法等执行。

三、认定环节

本学年认定工作均通过线上学生事务平台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开展认定。

1.学生如实详尽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证件材料;(此项工作18-20级完成截止时间为:2021912日,21级完成截止时间为:2021917日)

2.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辅导员审批;(此项工作18-20级完成截止时间为:2021915日,21级完成截止时间为:2021920日)

3.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4.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5.学院材料报送;

6.学校审批;

7.建立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库。

四、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精准资助的基础。各班级要广泛宣传解读认定工作有关文件,班级认定机构要认真履责,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

2.如发现有学生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及时取消认定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在认定工作过程中,有认为材料不真实,评议不公正的,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题。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092871

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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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本科生困难认定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