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20〕38号)和《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保证我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申请—考核”制是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一部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考核和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一、招生计划
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26年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4人,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正式下达为准。
二、申请条件
以《河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申请条件为准。
三、提交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2026年1月8日8:00—2026年2月28日18:00),并在2026年3月20日前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180052@qq.com,纸质版邮寄至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312-5999273
1.网报成功后系统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非应届生“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考察表》。
4.学士、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其他能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可做补充;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
9.专家推荐信(拟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人,两份推荐信内容不能重复)。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11.《河北大学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相关表格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s://yjsy.hbu.edu.cn/info/1159/4203.htm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视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流程
(一)招生专业初审。学院组成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构成。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确定通过学科初审的考生名单。
专业初审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专业初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院考核环节。专业初审不计入学院考核总成绩。
(二)改选导师。在招生专业初审后、学院考核工作开始前,学院根据招生导师的报考生源情况,以招生专业为单位,组织考生公开、自愿进行改选报考导师的工作。
(三)学院考核
1.时间、地点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2.考核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成员担任,考核方式为现场问答。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3.考核科目
①1001英语,②2027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英语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
4.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方式、考核科目、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特点及培养需求,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
(1)英语:包括自我介绍、科技英语翻译与运用能力测试等。
(2)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为专业知识考核,包括简答题、论述、应用题等多种题型。
5.考核流程
考核过程采取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首先由考生选择一个题号(已划去的题号不能选择),选择题号后考核教师与考生确认。
根据考生选择的题号,依次进行英语、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环节的现场问答。
6.考核成绩
考核小组成员互相独立评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总评成绩=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录取程序
原则上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评成绩排序,学院对申请人的总评成绩审查无误后,将总评成绩报研究生院,并在学院网站公布。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或发现有其它违反博士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对学院各环节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成绩进行复审,按照各专业选拔程序进行拟录取审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符合录取条件的拟录取考生,公示期10天。
(二)录取类别
考生报名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根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经确认的报考类别,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
录取类别非定向的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定向类别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准确填报定向单位名称(需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简写);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河北大学接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协议书需加盖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档案及人事关系等无需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92871,邮箱:hbuzjjw@163.com。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北省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实施细则解释权在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