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7-03 浏览次数:
经审核,崔国华同志符合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专职组织员岗位任职资格,现予以公布。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3日(周四)中午12:00之前向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党委提出。
地点:七一路校区C4—211
电话:0312-5999225
电子邮箱:937085622@qq.com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党委
2025年7月3日
上一条:关于崔国华同志的任职公示
下一条:全体教职工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