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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 2020/5/1 7:02:08  浏览次数 5315 次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对“推免”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0〕13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推荐,确保质量。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二、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由院长方立德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李红莲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高洁任副组长、系主任祝彦、李浩东和教学秘书谢飞、团委书记郑佩亚为成员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我院推荐工作。

三、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17级全体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三)身心健康,身体状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及格及以上。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六)前三学年的全部必修课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且为一次性取得,必修课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推免。

(七)外语基础好,原则上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或托福80分(含)以上,或雅思6分(含)以上。

(八)综合测评排名在学校划定的遴选范围之内。

(九)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或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直接推免

(一)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二)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三)参加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获奖团队中排名第一(仅限一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五、推荐名额

我院各专业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给学院的推荐名额执行。学院按照推免工作的程序及时将完成情况反馈给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于浪费推免名额的学院,学校将扣减其后续年份的推免名额。


六、推荐程序

各系部应做好“推免”工作的宣传,阐明“推免”意义与条件,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一)公布申报资格

1. 各系按照学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对遴选范围内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排名,排名在同专业内进行。

2. 各系要严格按照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在专业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学院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学院认真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本学院推免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在显著位置公示3天无异议后,学院向教务处上报本院推免工作细则、公示情况表、拟推荐名单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所有上报材料须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人和具体实施人员签字确认。

七、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由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实践能力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90%+创新实践能力加分×10%

说明:

(1)创新实践能力加分旨在鼓励本科生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通过参加各类竞赛、科研工作等创新实践能力训练,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创新实践能力加分限定在与专业相关的项目,项目范围和加分规则详见附表;

(3)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统计范围为必修课;

(4)若出现综合测评同分情况,依次考虑前三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平均成绩,若依然同分,则考虑学生科技竞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科研项目,进行排序;

(5)在校服兵役学生,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加分,加分后等同一般学生在专业内排名(加分分值: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0.2分;在普通服兵役加分基础上,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学生每次另加0.1分,荣立三等功但未能直接推免的学生另加0.2分)。

(6)相关的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8月31日(含)。

八、其它事宜

(一)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需与学校签订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学生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须写明情况放入该生个人档案。

(三)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研究生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四)学校充分尊重推免生自主选择接收院校的权利,鼓励具备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五)学院组成专家组对学生发表的论文及专利等学术成果进行严格审查,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照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河北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质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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