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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23/9/6 10:51:26  浏览次数 4448 次

班级

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

二、认定依据

河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字〔202126文件和学院拟定的实施细则、办法等执行。

三、认定环节

学年认定工作通过学生事务平台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块开展认定

学生如实详尽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证件材料;

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填写班级评议表(见附件)于915日前将班级评议表交至C4-207,同时告知辅导员老师线上审批以上工作请于915日前完成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院材料报送

学校审批

(七)建立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库。

、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精准资助的基础班级要广泛宣传解读认定工作有关文件,班级认定机构要认真履责,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

(二)重点关注暑期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对其进行困难认定,纳入资助范围。

(三)班级认定机构要严格把握认定材料和信息的知悉范围和途径,切实保护学生隐私。

(四)如发现有学生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及时取消认定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在认定工作过程中,有认为材料不真实,评议不公正的,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312-5092871

电子邮箱:zjxg207@163.com

 

  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团委

                                                                  202396

2023困难认定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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