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诚信考风,塑造优良学风,促进我院学生良好学风、考风的形成,并将课程思政融入考试环节,借以强化学生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根据学校有关考试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无人监考,是指在结课考试中,学院安排专业课,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在考试过程中不设立监考人员,学生本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考场。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无人监考”组织委员会,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系主任、教务科长、团委书记、辅导员、任课教师、学院督导等组成。
学院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各系教师代表组成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无人监考”各环节工作。
二、适用范围
学院根据年级专业情况,在期末考试中选取 “专业课”设立“无人监考考场”。该实施方案试行期以测控技术与仪器卓越工程师班为试点。
三、实施流程
1、学院确定无人监考考试科目;
2、辅导员召开班会,作“无人监考”动员会;
3、班级组织学生在《“无人监考”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附件1);
4、确定无人监考考场学生负责人2名;
5、在学院主页公布“无人监考”考场学生名单及考场信息,接受师生监督。
四、具体环节
1、考场张贴醒目标志,内容为“无人监考班级正在考试中”、“诚信做人,从诚信考试做起”等;
2、学生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将考场清理,学生按学号前后左右隔位就坐,学生负责人进行检查;
3、学生负责人组织填答考前附加题:谈谈对“无人监考”的个人感受(附加题不计入总分,答题纸另发);
4、辅导员负责试卷的发放、填写考场记录等,任课教师在考试过程中适时巡视考场解答试卷印刷等方面的问题;
5、学生答完试卷后,将试卷翻扣在桌子上,离开考场;
6、考试结束后,学生负责人在考场外等候负责教师收取试卷。
五、奖惩措施
1、考试期间,巡视人员通过教室监控或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无人监考考场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如出现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举报和投诉,学院经查实后,或认定有雷同试卷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参加“无人监考”考场的学生,颁发“诚信应考”证书,在参加评优评奖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20年12月
附件1
“无人监考”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作为卓越工程师班成员,自愿参加“无人监考”考试,并已经阅读《质量技术监督学院“无人监考”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河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接受处理;
二、遵守《质量技术监督学院“无人监考”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学生签名:
辅导员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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