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在线留言-English
    科研工作
科研信息
科研机构
科研成果
科研获奖
科研平台
 
  科研信息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推荐评选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24/12/6  浏览次数 665 次

       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校政字2022〔26号〕)及河北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研究生三好学生

(二)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研究生科研成果先进个人

(四)研究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五)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六)研究生科技活动先进个人

(七)研究生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要求
(一)参评对象:正式注册取得我校学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符合参评条件,均可参加评选。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

(三)具体评选要求,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暂行)》第三章、第六章。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的评选工作。评先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导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等人。
(二)“研究生三好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科研成果先进个人”在个人申报基础上,由学院评先领导小组择优推荐。
(三)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研究生科技活动先进个人”、“研究生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在个人申报基础上,由学院评先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统一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报学校审批。

(六)学校对评选出的研究生先进个人授予校级荣誉称号,颁发证书,记入获奖者个人档案。


四、评选名额

研究生三好学生17人、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17人。

科研成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不限,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人选,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按照“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2%”的原则研究确定。

其他先进个人评选不限名额,根据评选条件,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研究确定。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12月9日中午12点之前以年级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发送至邮箱76180052@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C4-203。
2、材料内容:
(1)以年级为单位报送《河北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审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
(2)《河北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申报表(2023-2024学年)》及辅助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份。

六、其他说明
1、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需民主测评合格
2、学术成果界定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研究生截止到本通知下发当日
3、硕博连读学生符合申报条件者,可按上一年度身份申报科研成果先进个人,但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个人可同时申报多个先进个人称号。

5、科研成果量化参照《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则》执行。


附件:

1、《河北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河北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审情况汇总表》

3、《河北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申报表》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24年12月6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电 话:0312-5079616   E-mail:zhijian_hbu@126.com   传 真:0312-5079616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2 冀ICP备05007415号 保公备1306031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