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和《质量技术监督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学生总评成绩及拟接收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17日下午15:00前将署实名书面材料提交至学院C4-208,联系电话:0312-5999273、5092871.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2023级拟转专业(类)总评成绩及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