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发放标准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本专业前10%(不含10%);
5.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不含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突出表现要求: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类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二)发放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我院名额为2名,每个班级至多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学院综合评议。
二、各班级评审程序
(一)各班级成立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
(二)辅导员要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确保师生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评审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申请材料。
(三)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条件,综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并填写《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
三、注意事项
(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模版和填写说明(见附件2),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10000199910018888申请审批表”。
(二)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需认真填写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工行卡号、联系电话等内容,确保准确无误,银行卡保证可以使用。
(三)填写《质监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一览表中涉及的奖项均需提供佐证材料,未附佐证材料的项目视为无效。
(四)填写《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见附件5),对班级评审过程、公示时间、公示范围等情况作出具体说明。
(五)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四、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实行三级公示制,保证评审推荐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今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系统将对相关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各班级要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避免影响学生评选程序。
(三)国家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禁止二次分配,并签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使用承诺书》。
五、报送材料
请各班级于2022年9月26日(周一)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C4-207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zjjob@163.com。(电子版材料命名:**班级国家奖学金,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3.《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4.《质监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2021-2022学年必修课超过20门课程时提供)。
附件:国家奖学金材料
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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