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6)在2021~2022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7)在2021~2022学年获得过河北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省级三好学生1-5评选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4)在本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且在2021~2022学年获得过河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省级先进班集体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其他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学校可评选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14名,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4名,研究生先进班集体2个。学院可推荐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或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名、先进班级体候选集体1个。

四、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确定评审办法,学院成立研究生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的评选工作。评先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导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等人。科研成果量化参照《院发【2022】KY-005号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执行。结合任课教师、所在班级意见,择优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学生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

2.学院公示。学院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3.报送材料:

①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佐证材料),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请严格按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填表须知》填写;

②评选名册(一式一份,excel格式,A4纸型);

③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包括班级文化建设成果展示视频、班级抗疫工作总结、班级照片1张及200字以内的班级简介以及评选宣言);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上报推荐人选和候选班集体后,不再进行补报或调整。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将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再进行补报。

各班级于3月3日(本周五)下午6点之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C4-2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180052@qq.com。

附件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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