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首页 组织机构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工作动态 工会工作 培训学习  
 
  通知公告   
关于确定第69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21/4/9 17:20:11   浏览次数 2326 次 

各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河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暂行办法》要求,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现将确定2021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名额分配

单位名称

拟推荐名额

学生第一党支部

42

学生第二党支部

33

学生第三党支部

11

合计

86

二、确定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

3.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4.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必须年满18周岁;

5.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达6个月及以上;

6.学习成绩在专业或者班级排名在50%以内(含),最近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必修)。

三、确定程序

1.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条件进行推荐,并将推荐名单汇总到被推荐学生所属党支部。

2.各党支部委派专人到班级团支部做民意测评,听取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参考。

3.各党支部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的推荐意见,作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参考。

4.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讨论研究推荐名单,确定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在415日前完成。

5.以党支部为单位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监督与反馈

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确定、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党委秘书处反映,信息反馈电话:0312-5092871

五、材料上报时间

各党支部请于423日前将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送学院党委。




中共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电 话:0312-5079616   E-mail:zhijian_hbu@126.com   传 真:0312-5079616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2 冀ICP备05007415号 保公备130603100019号